日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拟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因项目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同意,我局拟报请日照市人民政府依法收回日照公路材料有限公司、日照综保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使用的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公告如下:
1.拟收回日照公路材料有限公司使用的国有建设用地位于天津路以南、临沂南路以东;用地面积3906.3平方米(合5.86亩),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用途:工业用地,不动产登记证号:鲁(2020)日照市不动产权第0010801号。
2.拟收回日照综保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使用的国有建设用地位于日照综合保税区保税横三路以北、保税纵四路以东;用地面积60289.7平方米(合90.44亩),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用途:工业用地,不动产登记证号:鲁(2022)日照市不动产权第0137859号。
3.拟收回日照综保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使用的国有建设用地位于日照综合保税区保税横二路以南、保税纵一路以东;用地面积24952.9平方米(合37.43亩),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用途:工业用地,不动产登记证号:鲁(2022)日照市不动产权第0137843号。
相关权益人对政府拟收回上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如有异议或申请听证,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后5个工作日内,向日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如逾期没有任何单位或个人提出异议或提出申请听证,我局将报请日照市人民政府依法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联系地址: 日照市东港区天津路366号
联系电话: 0633-8033196 批后管理科
日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5年7月28日
日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分局
拟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因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我局拟报请日照市人民政府依法收回以下4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公告如下:
宗地一位于两城街道龙山三路以北、梁乡二路以东(原两城供销社西院西南侧),土地使用权人为赵洪分,收回面积为376.22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东国用(2000)字第00050245号,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用途为商业,城镇私房所有权证号为字第S1601014号。
宗地二位于两城街道龙山三路以北、梁乡二路以东(原两城供销社西院西南侧),土地使用权人为刘万杰,收回面积为74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鲁(2024)日照市不动产权第0076062号,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用途为商服用地。
宗地三位于两城街道龙山三路以北、梁乡二路以东(原两城供销社西院北侧),土地使用权人为安宝松,收回面积为1016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日东国用(2009)第*1299*号,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用途为商业,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日房权证东港字第1690264号。
宗地四位于两城街道龙山三路以北、梁乡二路以东,土地使用权人为日照市东港区两城供销合作社(转卖安保松部分),收回面积为656平方米。
相关权益人对拟收回的上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日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分局提出书面申请或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异议和相关申请的,我局将报请日照市人民政府依法收回上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联系地址:日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分局(太公岛一路23号)
联系电话:0633-8316185
日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分局
2025年7月28日
来源:直播日照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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